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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地税局社保费征收率连续三个月超过100%

    今年以来,大理市地税局以《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实现社会保险费征收率连续三个月达100%以上,确保了第一季度社保费征收任务的圆满完成。第一季度社会保险费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征收数、征收率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截止3月底,累计征收社会保险费46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047万元,增长29.2%,征收率达102.03%,追缴历年欠费587万元,其中追缴养老保险历年欠费254万元。

    一是充分利用《条例》宣传的强劲势头,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在《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施行后,大理市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充分利用《条例》多载体、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的强劲势头,以及《条例》宣传营造起来的缴费人自觉依法缴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良好征缴环境,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费征收的执法力度,强化欠费追缴,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

    二是对社保费征收实行双重考核。市局将社会保险费纳入工作目标与税收一同进行按月、按季考核,要求各分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率按月、按季都必须达到98%以上。同时,按月下达征收计划任务数,进一步明确各分局的责任,并对其执行情况和征收率按月和按季实行严格考核,促进各分局在社保费征收工作上进一步抓早、抓紧、抓实,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确保社保费征收按计划、按步骤。各分局则在加强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的同时,将执法责任制与规费征管工作挂钩,对税收管理员实行达进度考核,要求税收管理员对历年欠费情况进行逐户核实,建立健全欠费台账, 实施跟踪管理,定期追缴。在每月1-15日的征收期结束后,各税收管理员就必须及时对未缴户进行清理、催缴,要求各税收管理员所管企业的社会保险费征收率按月和按季必须达到98%以上,力争做到当月规费当月清缴。

    三是加大欠费追缴工作力度,提高欠费追缴率。全局在做好年初基础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上年追缴陈欠的强劲势头,以及《条例》颁布实施的有利契机,不断加大追缴力度,再次对全市所有缴费人上年度的缴费情况进行清理、排查,要求各分局对有欠费的缴费人,全面进行追缴。同时,市局每月下达追缴欠费任务数,督促各分局追缴欠费。而且,将欠费追缴率作为对分局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截止3月底,全局追缴了大理市第一公路桥梁工程公司的历年欠费247万元,大理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历年欠费40万元,大理州下关皮革厂历年欠费5万元,兴大实业总公司历年欠费15万元,共追缴欠费935万元, 其中追缴以前年度欠费587万元, 追缴养老保险以前年度欠费254万元,

    四是强化费源分析,提高监控水平。市局把缴费额或欠费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作为重点户进行管理,要求各分局税收管理员深入缴费户调查研究,摸清费源总量结构、掌握费源增减变化的动态,准确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缴费情况,找出费源征管工作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强化费源监控管理,实行重点费源监控制度,确保重点费款及时足额入库。并建立重点费源及欠费大户监控台帐,按季与企业进行核对,确保掌握信息准确性。特别是对苍洱实业等面临破产改制的企业,督促分局定期汇报,全面掌握企业破产改制的情况。

    五是科学编制征收计划,提高规费征管精细化水平。各分局在接到市局按月下达的征收计划任务数后,认真与市局规费科核实月缴费金额,科学地将征收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税收管理员,将税收征管精细化等纳税服务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引入社保费征收管理工作,提高规费征管精细化水平。同时,相应改进规费服务质量,制定各种便民利民措施,优化缴费服务,为缴费人提供准确、快捷、便利的服务,提高缴费人自觉依法缴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规费征管工作效率,力争做到当月规费当月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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